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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时间:2008-12-18  来源:admin  次数:3813

1、休学

   序:凡休学的学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学籍异动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同意,教务处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注意事项:1)因病休学,需提供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2)学生休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3)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可休学两次,累计不得超过两年。(4)因参军休学,需提供入伍通知书,休学时间一般为2年,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新生参军入伍在招生就业处统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2、复学

   序: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凭有关证明向所在学院申请复学,填写学籍异动申请表,经教学院长审核同意,教务处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注意事项:因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必须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复查证明已恢复健康,同时携带休学通知单方可办理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