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admin | 时间: 2009-05-27 | 次数: |
各院(系):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教时间安排
1. 评教信息核对:第15周星期一(5月25日8:00)
至第16周星期二(6月2日18:00)
2. 评教开始时间:第16周星期三(6月3日8:00)
3. 评教截止时间:第18周星期二(6月16日18:00)
二、评教系统登录
通过教务处主页(http://jwc.hpu.edu.cn),在“教学评价”菜单中选择“评价成绩录入”,选择自己的身份“学生”,输入自己的帐号和密码,点“提交”按钮,即可进入“教学评估系统”页面。显示出你应该评价的教师和对应课程清单。
三、评教信息核对
第16周星期二(6月2日)下午6:00前,请学生上网登录教学评估系统,核对自己的评教信息(应是本学期自己开课的所有主讲教师及课程),若发现教师名字错误或多课、缺课现象,请于第16周星期二(6月2日)与教务处质量科联系(电话:3987214),质量科将在核实后予以更正。一旦评教正式开始,评教信息不得再更改。
四、评教方法
在正式评教期间(第16周星期三(6月3日)8:00~第18周星期二(6月16日)18:00)在“教学评估系统”页面,点击评价对象后的“评估”,进入答题页面。在该页面对所有试题进行选择后,点“提交”完成该课程评价。
五、评教注意事项
1.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教学副院长(主任)、辅导员和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评教的动员、组织、指导工作。向学生传达《河南理工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校教[2007]23号)文件精神和评教的意义,使学生能客观、公正、公平地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2.未完成评教的学生不能进行网上成绩查询和选课,学生将其所有评教任务完成后,网上成绩查询和选课功能将自动开通。
3. 学生评教过程中应注意:
①学生必须对本学期给自己上课的所有老师及课程进行评价(登录自己的评价页面所看到的教师和课程)。
②学生应客观、公正、公平地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要求用语文明、准确,同时,避免给所有老师评相同成绩。
③成绩提交后,评价结果将无法修改,所以,提交前请认真核实;只有提交成功才算完成评价,提交成功后,再进入该页面将看不到“提交”按钮;
④提交一次只完成了对相应老师一门课程的评价,故应回到“教学评估系统”页面继续进行评教,以确保对所有老师的全部课程都进行评价,避免漏评。
⑤评语不超过250个字符数。
六、评教地点及时间安排
评教在学校计算中心、各院(系)机房或宿舍等校园网电脑上均可。校计算中心、各院(系)机房在评教期间应向学生全天(包括晚上)开放,以保证评教工作的顺利完成。
各院(系)学生到校计算中心评教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单位 | 日期 | 单位 |
6月3日 | 能源学院、安全学院、公管系 | 6月10日 | 机械学院、测绘学院 |
6月4日 | 材料学院、资环学院 | 6月11日 | 计算机学院、数信学院、体育系 |
6月5日 | 电气学院、设计学院、音乐系 | 6月12日 | 土木学院、政法学院、文传系 |
6月6日 | 机械学院、测绘学院 | 6月13日 | 经管学院、理化学院、外语学院 |
6月7日 | 计算机学院、数信学院、体育系 | 6月14日 | 能源学院、安全学院、公管系 |
6月8日 | 土木学院、政法学院、文传系 | 6月15日 | 材料学院、资环学院 |
6月9日 | 经管学院、理化学院、外语学院 | 6月16日 | 电气学院、设计学院、音乐系 |
教 务 处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