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供稿: admin | 时间: 2010-12-06 | 次数: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0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鉴定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按本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1.本次主要对2008年立项的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鉴定,2007年立项且获准延期一年结题鉴定和2009年立项且已完成研究任务的教改项目也可申请本次结题鉴定。确实因故不能按期接受结题鉴定的,项目组可向所在单位和教务处申请延期(最多一年)接受结题鉴定;无故自行不按期接受结题鉴定或鉴定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其项目立项和项目负责人2年的立项申报资格。
2.重点资助项目由学校组织结题鉴定。项目负责人(项目组)须对项目研究进行全面总结,提交项目研究及成果总结报告(包括封面、目录、正文、成果清单及复印件等,A4纸胶订成册;要求至少已公开发表1篇相关教研论文,且取得了具有一定价值的研究成果)和结题鉴定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各一式1份)于12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稿发送至jyk@hpu.edu.cn。
3.一般资助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组织结题鉴定。具体要求同上。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初审和专家评审,按以上要求把好关,并把鉴定情况汇总表及有关材料于12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查,复查后统一发文公布鉴定结果。
教务处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