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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供稿: 实践科 时间: 2025-05-21 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河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教办高〔2025〕130号)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事宜

1.立项数量

2025年度学校计划立项校级项目140项,从校级项目中遴选96项推荐省级项目。

2.项目类型

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3.项目选题要求

选题具有创新性、应用价值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重点关注并支持以下几个方向的项目:

(1)学生“三进”方向。为推进科教融汇,鼓励学生早进课题组、早进实验室、早进科研团队参与科研,在创新类项目中重点支持学生“三进”项目,项目必须提供学生进题组、实验室、研究团队参与科研及所作贡献的证明(课题组或实验室等负责人签字、学院审核并签章)。

(2)企业命题方向。为深化产教融合,引领师生应需研发,培养具有产业格局的复合创新型人才,在创业类项目中重点支持企业命题项目,课题来源可为:企业与我校合作的科技攻关或产业化项目(横向)、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产业赛道命题等。

(3)“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方向。为鼓励项目团队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开展与乡村振兴、精准帮扶、社区治理相关的活动,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进行科普宣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提升学校美誉度,在创业类项目中重点支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

4.申报要求

(1)项目团队成员为学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成员稳定,鼓励跨院系、跨学科专业的学生组成项目团队。每个团队原则上由3-5名学生组成,每位学生原则上同时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项目实施时间为两年,项目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并结题,因此,建议参与项目申报的学生为大一、大二本科生,五年制专业可以放宽至大三学生,其他年级学生和目前作为在研项目成员的学生不得申报。项目立项后,中途不得更换项目团队成员。

(2)项目团队应配备一名学术造诣高、有创新经验、热心创新创业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为保证项目指导质量,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同时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未结题的大创计划项目指导教师不得指导新项目,是否结题以教务处发布的结题文件为准。

(3)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团队,须报名参加2025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4)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严格审核学生申报、教师指导资格,积极发动学生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5.申报流程

(1)学生登录实验实践教学管理平台(教务处主页有链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书word版和pdf版,其中pdf版需要去掉学生和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

(2)指导教师在系统里审核项目申报信息;

(3)学院在系统里审核项目,指派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后择优向学校推荐;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的项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立项;

(5)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择优推荐项目申报省级项目,并在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填报数据,具体操作另行通知。

二、结题验收事宜

1.结题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及往年延期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

2.结题验收要求

(1)所有项目均应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结题验收,项目实施时间为两年,原则上不允许提前结题。如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

(2)结题须提交结项书和结项报告,结项书按教务处提供的模板撰写,结项报告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和研究成果实证材料等内容,其中研究成果可以是论文、专利、实物、竞赛获奖等。

(3)各学院要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并给出验收结论。

3.结题流程

(1)国家级、省级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s://dcjh.open.ha.cn)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检查和结项书等材料;

(2)所有应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登录实验实践教学管理平台(教务处主页有链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指导教师审核;

(3)指导教师在系统里审核项目结题信息;

(4)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后向学校报送;

(5)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发布结题文件。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立项材料: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从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导出。

2.结题材料:结项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从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导出。

3.立项和结题评审情况总结:内容应包括立项和结题评审专家名单、评审要求、评审过程及结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格式自定,以纸质版形式报送。

4.有关要求。需要报送的纸质版材料需由各学院教科办整理后,经教学院长审核盖章报教务处实践科,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材料报送时间:5月28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系人:王昊、张秋菊、李梁娟   电话:3987209

教务处

2025年5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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