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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职责
时间: 2023-08-28 次数: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本(专)科教学运行管理、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质量管理和公共艺术教育的职能部门,并对挂靠机构课程中心、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家、河南省有关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和学校办学理念、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及学校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制定学校本科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振兴本科教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负责全校本(专)科教学日常运行和教学资源的使用调配工作,保持教学秩序稳定有序,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负责校历编制。

三、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本科教育专业建设规划,做好专业设置及调整,组织专业认证(评估)与评价等工作;组织制订和实施全校本科生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教学计划及各类教学法规文件。

四、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计划,组织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与质量工程的申报、遴选、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制定和实施实践教学计划,落实实践教学各个环节,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负责实验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以及实验教学的督导与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竞赛活动。

六、负责组织安排全校日常课程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以及全国计算机等级等考试;组织协调学校承办的相关社会类考试。

七、负责本(专)科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做好毕业资格审查、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八、负责制定和实施教材建设规划,指导学院教材建设,组织国家、省(部)级规划教材的申报立项和编写出版工作;做好全校教材征订、供应工作。

九、负责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汇总及教学业绩奖励的计算工作。

十、负责学校公共教学平台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课程思政教学中心、经济与管理教学中心、计算机公共教学中心、大学生网络学习中心、劳动教育教研室的管理与运行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智慧教室、多媒体教室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标准化考场的建设、更新、管理和维修维护,保障学校优质的教学条件。

十二、负责指导课程中心制定和实施学校本科课程建设规划、统筹全校课程建设,规范课程准入与退出,督促和支持各开课单位建设(引进)优质课程资源等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构建和实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组织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及本科教学各环节教学质量的检查、监控、评估和课堂教学督导,组织教学竞赛、示范教师评选、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以及各级各类名师的选聘考核等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和实施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管理和公共艺术实践活动等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安全稳定、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信访、保密、计划生育和日常监督等工作。

   十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