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机关党委相关要求,教务处组织开展了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经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派人谈话、党员推荐和支部委员投票,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许媛、张颖2位同志为2023年入党积极分子。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6日。
若有不同意见,请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致电等形式向教务处办公室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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